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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一致行动帐户“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到期终止并完成大宗交易的公告

来源:广汇能源官微 时间:2021-12-09 18:33:39

重要内容提示:

● 2015年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 控股股东广汇集团设立“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该一致行动帐户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16年8月产品到期后广汇集团继续持有并延期至今, 现根据资管新规及计划管理合同约定,资产管理计划帐户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并以货币资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

●根据市场情况,计划管理人华龙证券已于2021年12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对本资管计划产品进行资产变现,并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后续终止及清算相关工作。除此帐户外,未来12个月内,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无其它减持计划。

●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达到预披露标准。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亦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广汇能源(60025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的通知,根据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完成资产变现的告知函》,由广汇集团作为委托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龙资管计划”)于2021年12月8日已通过大宗交易完成了该资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票处置。管理人将按照合同约定,做好资产变现后的产品终止及清算相应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份来源

(1) 2015年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设立“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该一致行动帐户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自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广汇集团采用“华龙资管计划”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5,344,144股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8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082号公告)。

2016年8月该产品到期后,广汇集团继续持有并延期至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7号文核准,广汇能源向截至2018年3月19日(股权登记日,T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广汇能源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其可配股数688,039,943股,其中:“华龙资管计划”认购 13,603,24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37号公告)

综上,“华龙资管计划”帐户项下仅单一持有广汇能源股份,其中包含:增持45,344,144股及配股13,603,243股,合计持有广汇能源股份58,947,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78%。

2、计划终止原因

根据《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相关规定,“华龙资产计划”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根据资管新规明确约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按照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或者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 以货币资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 ”。

为切实保护委托人权益、保障产品正常的终止清算,计划管理人华龙证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合同约定终止日2021年12月31日前对“华龙资产计划”持有的全部资产进行处置变现,并完成产品终止及后续清算。

3、资产变现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注:(1) 广汇集团一致行动帐户“华龙资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完成资产变现 后,不再持有广汇能源股份,计划管理人华龙证券将按照合同约定,做好该资管产品终止及后续清算等相应工作。

(2)本次资产变现所涉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需要预披露的情形。

(3)除此帐户外,未来12个月内,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无其它减持计划。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广汇集团一致行动帐户“华龙资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完成资产变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大宗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3.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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