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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快讯!大妖股被罚!年报连续虚假记载,不到一年股价飙涨5倍

来源: 时间:2022-06-14 07:51:55

6月13日晚,*ST节能(000820)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等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做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对三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根据公告,*ST节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做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的处罚;对时任副董事长吴智勇、时任总经理雷华、时任财务总监兼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从喜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的处罚。对于其他案涉责任人员,证监会表示会将另行依法处理。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0年11月17日,神雾节能、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吴道洪被立案调查。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在金川一期、二期及广西景昇隆三个项目成本、收入及利润等事项上存在虚假记载,导致公司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等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连续两年年报虚假记载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公司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一期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多次设计变更,导致很多工程量没有及时入账核算,仅入账约1.95亿元成本。此后,公司就该项目追溯调增2016年约1.16亿元成本,追溯调减当年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约1.16亿元,2016年公司多记利润数占披露利润总额的29.6%。

2017年,公司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虚增收入约0.86亿元,虚增成本约0.49亿元,导致虚增利润约0.37亿元。此外,公司广西景昇隆项目在收入、成本、利润方面也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

*ST节能表示,公司判断本次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所述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但需对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报进行追溯调整。

*ST节能判断,追溯调整后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公司尚不构成连续4年净利润为负或连续3年期末净资产为负从而触及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也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不到一年股价飙升超5倍

资料显示,*ST节能主营为钢铁、有色行业节能环保工程咨询、设计和总承包业务。但2017年末发生流动危机以来,近年公司主业基本停滞,经营连年亏损陷入困境。

虽然公司面临诸多风险,但*ST节能却备受市场关注。因蹭上碳中和概念,去年公司股价20天18板,两个多月暴涨超370%。按2020年6月最低点计算,*ST节能一年不到股价飙升超5倍,成为不折不扣的大妖股。

4月底以来,*ST节能再次走出一波持续上涨行情,累计涨幅超三成。6月13日,*ST节能收报每股3.99元,上涨1.27%,最新市值25.4亿元。


(相关资料图)

4月30深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对营业收入异常、债务重组以及是否存在规避终止上市情形等12个问题进行说明。根据最新公告,*ST节能计划最晚于6月16前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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