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资者起诉ST柏龙(00277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收到了一审胜诉判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ST柏龙对股民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资料图)
案件回顾
2021年3月19日,ST柏龙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210421号)。
2022年4月20日,ST柏龙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8号)。
经证监会查明,ST柏龙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ST柏龙涉嫌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ST柏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陈伟雄、陈娜娜、王琦、对林晓如、江伟荣、黄莉菲、贝继伟、李义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投资者可继续进行登记索赔
资深证券律师,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洪鹏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6月17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1年3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ST柏龙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由银柿财经和浙江法制报联合组织的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300033)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参与由银柿财经和浙江法制报联合组织的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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