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城(000671)6月9日晚间发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截至2023年6月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6月9日收盘,ST阳光城收报0.37元/股,市值仅剩15亿元。
截至一季度末,ST阳光城股东数为13.75万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周一开市起停牌
根据ST阳光城公告,截至6月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股,已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6月12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ST阳光城6月9日盘后披露的龙虎榜显示,买五席位全部为游资。东方财富(300059)拉萨团结路第一营业部、东方财富拉萨东环路第二营业部、首创长沙万家丽路营业部、东方财富拉萨东环路第一营业部合计净买入175万元。
回溯公告,公司2022年度因存在对外担保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之第八节9.8.1条,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626.32亿元,以及由于毛利率下降、存货跌价、利息费用化等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5.53亿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同时,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对外部单位提供合计5.45亿元的担保,表明公司在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上存在重大缺陷,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此外,公司对福州俊德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0亿元差补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按方案在1个月内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触发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受上述事项影响,5月5日起,ST阳光城开始连续跌停,并自5月15日起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股。
销售额一度超过2000亿元
阳光城作为曾经的闽系龙头房企,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经营为主,开发业态包括住宅、办公和商业等,开发项目以销售为主,同时持有部分物业。2006年至2019年期间,阳光城销售额从2亿元增长至超过2000亿元,创造了年均增速超70%的业界增长奇迹。2021年,阳光城跻身全球500强企业。
此后不久,阳光城在销售去化面临困境、集中到期大额债务、新增融资困难等多重压力下出现业绩爆雷。
2022年,阳光城全年销售额仅377.29亿元,同比下降79.47%。从收入构成看,2022年,公司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占比95.17%,建工板块收入占比2.67%,其他行业占比1.1%。
克而瑞数据显示,2023年1-5月,阳光城操盘金额仅为137.7亿元,同比下降超30%。
6月7日,ST阳光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东方信隆、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阳光(600673)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信隆、康田实业累计被冻结股份12.2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85.03%。
值得注意的是,ST阳光城还在6月9日晚间披露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6.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0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85.7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5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11.0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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