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3 月 1 7 日( T - 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广东 海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 ] 20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海大转债,债券代码为 1 2 8102 。
2 、本次发行人民币 28.30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8 , 3 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1 8 日, T - 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 、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海大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规则、申购程序、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5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海大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1 8 日, T - 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海大集团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790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 100 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海大配债,配售代码为 082311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申购简称为海大发债,申购代码为 072311 。每个账户最低申购 5 数量为 10 张( 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是 10,000 张( 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8 、本次发行的海大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海大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9 、本次可转债发行并非上市,发行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