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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中财网 时间:2020-05-27 16:23:5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6.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的200.60%,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0.00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4.82%,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

司扬州泰环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环固废”)和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分别向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泰村镇银行”)申请融资500万元,期限12个月,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为扬州

泰环固废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2,000万元,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1,2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扬州泰环固废和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10,000

万元和67,433.32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0,500万元和67,933.32万元,扬州泰

环固废和扬州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1,500万元和3,266.68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扬州泰环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9年1月29日

(2)注册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环保大道1号

(3)法定代表人:崔青

(4)注册资本:2,956.42万元整

(5)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业务,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弃

物)。(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天津泰达股份有

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工程设计院

99.94%

天津泰达环保有

限公司

扬州市茅山多元化

垃圾处理厂

18%

82%

扬州泰环固废处理

有限公司

0.06%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

3,794.66

4,334.06

负债总额

838.79

1,382.90

流动负债总额

838.79

832.90

银行贷款总额

0.00

550.00

净资产

2,955.87

2,951.17

-

2019年度

2020年1~4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0.55

-4.70

净利润

-0.55

-4.7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扬州泰环固废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4. 扬州泰环固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2)注册地点:杨庙镇赵庄村

(3)法定代表人:崔青

(4)注册资本:38,000万元整

(5)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

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

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99.94%

天津泰达股份有

限公司

100%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

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

公司

0.06%

天津市环境卫生

工程设计院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

127,148.58

132,370.97

负债总额

59,533.16

65,869.21

流动负债总额

9,577.26

12,791.42

银行贷款总额

56,463.63

63,153.33

净资产

67,615.42

66,501.76

-

2019年度

2020年1~4月

营业收入

12,803.80

4,214.05

利润总额

6,708.59

1,160.26

净利润

6,210.52

935.55

注:2019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扬州泰达环保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扬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民泰村镇银行签署两份《保证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

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

费、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二)担保金额:500万元。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

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

人的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0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

136.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6.43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00.60%。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