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这其中就包括了康美药业的5名独立董事。江镇平、李定安、张弘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郭崇慧、张平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即江镇平、李定安、张弘三名独董要承担约2.46亿元的连带责任,郭崇慧、张平两名独董要承担约1.23亿元的连带责任。
这五位独立董事中,除江镇平外,其余4人均为大学教授。每年在康美药业担任独董所获的酬劳仅十万元左右。却因为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每人被判上亿元的连带赔偿。
独立董事江镇平
5位独立董事中中,江镇平1957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汕头市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广东省普宁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等职务。
从2006年开始担任康美药业的独立董事。根据披露,江镇平2006年至2020年在康美药业担任独立董事的报酬分别为2.8万元、4.52万元、7.2万元、7.54万元、3.7万元、3.68万元、7.39万元、7.39万元、10.08万元、12.01万元、12万元。平均下来,每年的报酬仅为7.1万元,但所需承担连带责任为2.46亿元,比收入高了两百多倍。
除康美药业之外,江镇平还曾经在深圳市深南燃气有限公司担任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