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LLIANCE CHI(01114)公布,公司近期知悉,于2019年至2021年间,向华晨及3名对手方作出的未获授权资金转让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构成财务资助及最低限度为该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及兴远东于2019年向华益新垫付贷款。
于 2022年2月9日,该公司接获联交所的额外复牌指引,除初步复牌指引外,该公司需进行独立法证调查,以识别集团自2019年起进行的所有未获授权财务资助(包括额外资金转让)、宣布调查结果、评估及公布对公司财务及营运状况的影响,并采取合适的纠正行动。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董事会近期获知会,华夏银行(600015)已针对金杯汽控提起有关一项约人民币6900万元的申索(包括应计利息、法律成本以及其他成本及开支)的法律程序(“华夏银行人民币6900万元程序”)。聆讯预计于2022年3月4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
此外,哈尔滨银行就哈尔滨银行人民币3亿元诉讼审讯判决书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于本公布日期,其他诉讼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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