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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劲嘉股份及其总经理侯旭东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 时间:2022-04-20 19:01:17

4月20日,深交所向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劲嘉股份(002191),002191.SZ)及其总经理侯旭东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2年4月15日,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立案调查的公告》称,董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收到公司总经理侯旭东通知,其于2022年4月1日签收上犹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通知书,但直至董事长乔鲁予未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已无法正常履职后才向董事会报告。该公司总经理侯旭东在知悉上述事项时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标签: 劲嘉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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