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300505)4月20日成功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11项议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甍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9,408,2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名,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098,3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447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309,8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24%。
资料显示,磷化工产业景气周期下,川金诺在稳健发展现有磷肥及磷酸钙盐的基础上,正以湿法磷酸净化技术为核心,发挥公司湿法净化磷酸及正磷酸铁的优势,构建磷矿石——湿法净化磷酸——磷酸铁——磷酸铁锂一体化能力。
2021年公司基本完成10万吨工业净化磷酸和5000吨磷酸铁产能建设,并新增工业净化磷酸产品和磷酸铁产品。而伴随公司磷化工业务产销两旺,公司盈利水平亦水涨船高。公司全年销售毛利率突破2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6.06%,表现颇为亮眼。
年报显示,川金诺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36亿元、同比增长46.30%;归母净利润1.89亿元、同比增长355.83%,基本每股收益为1.42元。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值得指出的是,本次股东大会还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相关规划已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据了解,公司坚持股东回报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并明确了相关分红条件和分红比例;将在满足下列条件时采用现金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该年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值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实施现金股利分配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金分红比例方面,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其中: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80%;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20%;
股票股利层面,只有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才能提出并实施。在分红频率上,若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上述股东回报规划还约定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