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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宁波富邦(600768)(600768)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陈炜,公司总经理宋凌杰,公司财务总监岳培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给予其他处罚。
据了解,(1)会计核算不规范。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不规范。公司年终奖存在跨期计提的情形,导致公司多计2021年净利润,且金额超过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上述事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第五条的规定。(2)信息披露不及时。关联交易披露不及时。公司于2021年2月向控股股东借款500万元,并于当月偿还上述借款,但未及时披露该关联交易。上述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说明如下: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