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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8日晚间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上海银保监局对工商银行(601398)上海市分行、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做出行政处罚,责令两家机构进行整改,分别处以罚款1310万元、71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存在10项违法违规行为,例如: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2017年至2020年,部分贷款存在以贷收费;2019年1月,理财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款,用途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7年至2020年,部分个人贷款违规用于限制性领域等。
上海银保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工行上海市分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310万元。同时对该行一名员工做出处罚——2019年1月,工行上海市分行理财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款,用途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郑必有对此负直接管理责任,因此被处以警告。
同日,上海银保监局对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做出行政处罚。处罚信息显示,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存在14项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固定资产贷款;通过同业投资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经营性物业贷款用途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
上海银保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进行改正,并处罚款共计710万元。同时对该行一名员工做出处罚,处罚依据为:2018年1月、9月,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固定资产贷款。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同业投资违规投向土地储备项目。杨俊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因此被处以警告。(马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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