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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看点:北京:用人单位缓缴社保的补缴期限延期

来源:云财经 时间:2022-11-23 15:40:03


【资料图】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明确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在2022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2月23日前,延长至2023年底。

标签: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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