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广东证监局公布的最新监管处罚措施显示,因力王高科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占资等,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力王高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董事长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图片来源:广东证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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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五项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力王高科主要存在五项违法违规事实。首先,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17年以来,力王高科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惠州市华彰电子有限公司发生原材料采购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但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其次,2017年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春阳通过控制华彰电子等公司及个人账户,以预付款的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目前资金占用余额1996.16万元。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相关定期报告中均披露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相关定期报告披露不真实。
第三,力王高科在2021年1月至10月及以前年度按照开具发票时点确认收入,未能严格执行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导致公司2021年及2020年相关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
此外,力王高科还存在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和公司治理不规范两项违规事实。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公司财务总监宿贵学因个人原因长期请假,未有效履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的间隔时长超过6个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记载的相关审议事项也与实际不符。
董事长等人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决定书,力王高科董事长孙春阳、时任财务总监宿贵学、董事会秘书柳教成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孙春阳、宿贵学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柳教成对公司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治理不规范两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力王高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孙春阳、柳教成、宿贵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此前公告,力王高科董事会于11月1日收到财务负责人宿贵学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辞职生效。宿贵学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上半年利润小幅下滑
公告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也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力王高科还表示,公司将吸取教训、全面自查,清收被占用的资金,对相关事项补充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公司将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规范公司治理,切实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财务核算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开资料显示,力王高科是集电子变压器和电感磁性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技术企业,2016年1月登陆新三板。2022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亿元,同比增长6.92%;实现归母净利润946.31万元,同比下滑2.14%。截至12月23日,力王高科收报3.95元,最新市值4.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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