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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董监高产生新潮能源控制权争夺未终结

来源:同花顺财经 时间:2023-03-02 22:47:08

■ 本报记者杨成万

本报持续关注的新潮能源(600777)控制权争夺战堪称“连续剧”。2月27日,新潮能源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13项提案,选举产生了新潮能源第十二届董监事会。但以傅斌为代表的新董事会随即发表声明称:认定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决议等均为非法无效。新董事会将依法通过司法程序,申请撤销所谓股东会大会决议。

中小投资者成投票主力


【资料图】

2月27日,新潮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议投票通过了13项提案,选举产生了新潮能源第十二届董监事会。Linhua Guan、Bing Zhou、王滢、程锐敏、戴梓岍、吴羡、赵庆、刘军当选董事,刘思远、陆旭当选监事。Linhua Guan、Bing Zhou是新潮能源美国子公司管理团队成员,系公司内部选任;王滢目前主要任职于刘珂旗下的中金创新;原董事长刘珂,董事范啸川、徐联春等三人退出董事会。刘珂表示,他本人不再谋求新潮能源控制权,以推动公司价值回归。

从此次投票主体上看,此次参与投票的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高达31%。以提案一为例,投支持票的股数为12.2亿股,其中,5%以上股东的投票来自中金君持有的3.74亿股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票数达8.45亿股。反对票数为7.5亿股,基本来自宁波吉彤和金志昌顺,上述二股东持股数为6.77亿股。由此推断,第一大股东宁波国金阳光未参与此次股东大会投票,而中小投资者绝大多数投下同意票。

以傅斌为代表的新董事会方面人士此前曾表示,在散户投票率低于3%的情况下,所有议案均会被否决。而此次总体投票率高达31%,来自中小投资者的支持票总数大幅超过预期,且呈现不提名,不举牌,不构成一致行动人,投票结果却高度趋同,符合典型的游资特征,游资成为此次投票的主力,是此次股东大会提案得以高比例通过的重要因素。

控制权争斗尚无终结迹象

不过,以傅斌为代表的新董事会随即发表声明称: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月17日驳回原告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原告董瑞的撤销新潮能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诉讼请求的条件下,提前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及第十届监事会换届,严重违反了法院的判决结果及生效裁定,也是对《证券法》、《公司法》的蔑视。

新董事会声明同时显示,为维护上市公司经营稳定,保障法定框架下的治理结构,我们作为新潮能源经股东大会合法选举的董事会,认定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决议等均为非法无效。新董事会将依法通过司法程序,申请撤销所谓股东会大会决议。

从持股比例分析,原董事会和新董事会持股比例均不超过10%,且大多处于冻结或法拍状态。此前傅斌表态其阵营支持者将参与法拍增加持股数量,但最终能否拍得且达成一致行动人尚无定论。而刘珂长期滞留海外,其派系多位成员被牟平公安机关确认为刑案嫌疑人,使其寻求资本合作难度加大,新潮能源无实控人状态在短期内难以改变。

从公司治理角度看,3名新董事皆来自刘珂相关阵营,其它股东缺席董事会,刘珂派系以低持股比例高董事提名强势控制董事会的现状亦是控制权争夺持续的主要原因。

对此,法律界人士指出,新潮能源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目前处于已生效末撤销被保全的状态,原董事会是否具备召开股东会改选董事会的权力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判断其是否合法将取决于上述案件的二审结果。

公开资料显示,新潮能源核心业务为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1.3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同比增加757.16%。

标签: 新潮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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