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会议出席的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6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1,185,291,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64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8,487,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21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1,091,551,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01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3,739,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5,194,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75,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389,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103%;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弃权75,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698%。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185,147,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8%;反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75,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343,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8672%;反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0%;
弃权75,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698%。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85,194,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75,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389,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103%;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弃权75,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698%。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5,194,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75,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389,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103%;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弃权75,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698%。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48,662,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074,331,150.00
元,其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413,682,258.28元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 同意1,185,229,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424,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423%;反对6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85,270,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465,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44,814,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850%;反对40,477,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15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68,009,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62.6889%;反对40,477,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85,228,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4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424,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419%;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
弃权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37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85,270,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465,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85,270,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8,465,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9,012,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02%;反对2,415,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8%;弃权
3,863,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32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2,207,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4.2119%;反对2,415,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68%;弃权3,863,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9,012,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02%;反对2,415,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8%;弃权
3,863,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32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2,207,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4.2119%;反对2,415,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68%;弃权3,863,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9,012,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02%;反对2,415,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8%;弃权
3,863,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32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2,207,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4.2119%;反对2,415,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68%;弃权3,863,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3%。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9,012,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02%;反对2,415,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8%;弃权
3,863,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32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2,207,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4.2119%;反对2,415,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68%;弃权3,863,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9,012,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02%;反对2,415,8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8%;弃权
3,863,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326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2,207,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4.2119%;反对2,415,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68%;弃权3,863,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5613%。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8,970,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67%;反对2,41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9%;弃权
3,904,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3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2,166,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4.1737%;反对2,416,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72%;弃权3,904,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1%。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8,970,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67%;反对2,41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9%;弃权
3,904,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3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2,166,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4.1737%;反对2,416,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72%;弃权3,904,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3.5991%。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77,033,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33%;反对837,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7%;弃权
7,420,5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6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228,9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2.3877%;反对837,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22%;弃权7,420,5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6.8401%。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