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讯 11月20日,金宏气体发布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与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供应合同”,供应氮气(GN2及PN2)、氢气(PH2)、氧气(PO2及IO2)、氩气(PAr)、氦气(PHe)、二氧化碳(PCO2)、压缩空气(CDA)、仪表空气(IA)及高压压缩空气(HPCDA)、高纯压缩空气(XCDA)等电子大宗气体。根据合同测算,合同金额约为12.00亿元(不含税)。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37年6月15日止。
金宏气体表示,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公司需进行设备设施建设安装,预计将于2022年4月30日正式供气,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若本供应合同顺利履行,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据悉,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由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牵头全产业链组建的以制造为核心、致力于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链垂直整合的技术创新平台,旨在解决集成电路制造设备、零部件和材料连续性问题,打造出创新技术产业化的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此次创新中心与金宏气体的合作,客观印证了金宏气体在电子大宗气体供应领域的能力。合同签订后,金宏气体将成为中芯集团首个国产电子大宗气体供应商,开启了金宏气体在电子大宗气体业务领域的新篇章。(林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