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讯 在12月30日下午召开的莱美药业(300006)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上,梁建生先生被一致同意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当天起至2023年6月11日。而在稍早前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名梁建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高票通过。
据悉,在上述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董事长彭伟民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简历显示,梁建生于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200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党务业务经理;挂任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广西龙象谷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总经理(工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600252)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及兼任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梁建生未持有莱美药业股份,其与现任非独立董事欧日华、胡雷冰、唐伟琰均由公司控股股东中恒集团委派,并在中恒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担任相关职务。据悉,这是莱美药业易主中恒集团后的第二任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亦将随之变更为梁建生。
为满足发展需要,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还同意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崔丹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