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陈昱刚、姚永强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博晖创新(300318)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博晖创新,300318.SZ)拟向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博森全部股权估值项目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高管激励条款方面。对高管激励条款的考虑不充分。二、市场法运用方面。可比公司选择不恰当;价值比率确定过程存在不足。三、收益法运用方面。部分财务数据预测未见具体依据;货币资金测算存在明显错误,导致估值结果高估2.46%;详细预测期中2020年7—12月及2021年部分财务数据的预测逻辑不一致,底稿未见解释说明;无风险利率、贝塔系数、市场风险溢价、资本结构等折现率参数取值口径不一致,底稿未见解释说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