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梅河口市一些小区内设立的百灵鸟驿站。
图二:消费者正在百灵鸟驿站内取快递。
■本报记者李洪涛文/摄
“没经过我本人同意,快件就被百灵鸟驿站签字代收了,而且还得自己到驿站领取。快递员不送件上门,只是发个短信了事,这种做法真是太过分了。”2月25日上午,面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的采访,吉林省梅河口市消费者姜先生气愤地说。
两年来,像姜先生一样,梅河口市很多快递客户在收取快件时都遭遇过代收、不送件上门等情况。
驿站未经客户同意代收快件
据姜先生介绍,每当有快件寄来时,他就会收到手机短信提醒快件已妥投,由小区内的百灵鸟驿站代收并签字确认,让他前去自取,查看物流信息显示驿站是凭取货码签收。姜先生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授权过百灵鸟驿站代收快件,收货地址每次填写的都是具体到门牌号的家庭地址。然而,快递员从未主动送件上门,都是送到百灵鸟驿站。姜先生表示,自己曾就该问题与百灵鸟驿站进行交涉,因他态度强硬,快件才会送上门。姜先生认为,快递员不送件上门的做法,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月25日下午,就百灵鸟驿站代收客户快件、快递员不主动送件上门问题,《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梅河口市多个住宅小区进行了走访。在水云天小区走访时,不少居民也都表示快递员不主动送件上门,快件需要自己到百灵鸟驿站领取,对驿站未经用户同意代收快件的做法表示不能接受。在北部新城住宅小区,市民任先生说:“快递员应该按照快递上标明的地址送件上门,百灵鸟驿站有何权利代收客户的快件?另外,驿站代收了,我们怎么验货?如果快递损坏或者丢失,谁负责任?”
据记者了解,《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百灵鸟驿站被指降低服务质量
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目前在梅河口市城区及近郊,设有40余家百灵鸟驿站。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百灵鸟驿站是中通快递、申通快递(002468)、圆通快递、韵达快递(当地人称“三通一达”)联合出资设立的。
在上河湾小区的百灵鸟驿站内,记者看到陆续有用户前来取件。据了解,该驿站目前有两名工作人员。交谈时,一位女工作人员称,每天“三通一达”的快递车将快件运到驿站后,用户收到快递公司的短信提醒就会前来取件。记者询问驿站是否送件上门时,该工作人员称,有时会给驿站旁边认识的客户送,其他的客户不用送。
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百灵鸟驿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快递服务质量。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任先生认为,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快递公司把本该承担的派送责任转嫁到了收件人身上。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新闻与公共事务部主任谢婉余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快递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百灵鸟驿站在办理快递业务时,应该主动送件上门,而不是坐等客户上门取件。
据悉,“三通一达”快递公司合资设立百灵鸟驿站,其运营模式并不是自营,而是向社会寻求加盟商。为了解加盟的有关情况,《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以加盟者的身份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暗访。在台湾城小区的申通快递公司,一位姓肖的经理接待了记者。
据肖经理介绍,百灵鸟驿站是“三通一达”合资设立的,加盟者可与这四家快递公司中的任何一家签订加盟协议。目前,加盟费是每年2万元,押金3万元,系统软件使用费每年1500元。关于如何设站,肖经理告诉记者,需要加盟者自己租房设站,然后到市政务大厅办理《营业执照》,公司负责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此外,电脑等办公设备也由加盟者自备,公司不提供。当谈到加盟者如何营利时,记者得到的回复是:每个快件(不论大小)提成0.50元。如果揽收快件的话,4家快递公司会给底价,每个快件加盟者能赚2—3元。
梅河口市中通快递公司白经理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百灵鸟驿站是快递行业的一种新业态。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如果客户有要求,快件必须送件上门。如果因不送件上门引发投诉,公司将对涉事的百灵鸟驿站进行罚款。谈到百灵鸟驿站未经客户允许代收快件问题时,白经理称:“不是代收,是系统自动生成显示的。客户上门取件时,可以当场验件,如果出现快件丢失或损坏,也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邮政主管部门:快递服务应该送件上门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梅河口市分公司邹经理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梅河口市的邮政行政管辖权在通化市邮政管理局。
2月28日上午,通化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夏科长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梅河口市“三通一达”设立的百灵鸟驿站在该局依法备案,属于合法的经营网点。谈到客户反映的不送件上门问题,夏科长称,若客户有要求,快递公司必须送件上门。近日,将到梅河口市检查快递企业的服务情况。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梅河口市“三通一达”设立的百灵鸟驿站属于快递市场的服务末端,按照《快递暂行条例》在辖区邮政管理局备案即可。近日,国家邮政局正在就《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对快递行业的末端投递服务规范进行了明确:“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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