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深交所对徐旭斌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经查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ST新光(002147),002147.SZ)股东徐旭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徐旭斌实际控制的“徐旭斌”“郑某东”“陈某特”等30个账户自2016年1月12日开始持续买入*ST新光股票,1月15日账户组合计持有*ST新光股份比例超过5%,3月24日持股数量达到最高的63,176,228股,占*ST新光总股本的24.44%。徐旭斌未按照相关规定,在持有*ST新光股份比例达到5%时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后续持股比例每增加或减少5%时未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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