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隆平高科(000998)、荃银高科(300087)双双发布公告,涉及3亿元诉讼事项!据了解,自2021年7月起,荃银高科以湖南隆平(隆平高科全资子公司)侵害其植物新品种权为由,先后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南隆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而湖南隆平则提出了反诉请求。目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尚在审查中。
据荃银高科公告表示,荃银高科于2016年4月22日与隆平高科签订《使用水稻常规品种“五山丝苗”配组协议》。但其全资子公司湖南隆平(被告)未从原告购买恢复系种子“五山丝苗”,未经原告授权多年来私自繁殖生产“五山丝苗”繁殖材料,并作为亲本生产多个杂交水稻品种,侵害“五山丝苗”植物新品种权,损害原告合法权益。荃银高科原诉讼请求5000万元赔偿额,不足以制止被告侵权行为和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因此,公司申请将原诉讼请求5000万元赔偿额调整为30000万元。
而隆平高科则公告表示,2016年,隆平高科与荃银高科签订《使用水稻常规品种“五山丝苗”配组协议》,约定荃银高科授权隆平高科(及子公司)使用“五山丝苗”与隆平高科(及子公司)拥有知识产权的水稻不育系测配组合,并约定公司每审定一个品种向其支付120万元品种许可使用费。
公司依照协议约定,使用“五山丝苗”与自有亲本研发配组,自2016年6月至2020年11月共计审定“隆优534”等15个杂交水稻新品种(省级或者国家级)。对获准通过的审定品种,公司指定子公司繁殖、生产、加工和销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就15个审定品种应付荃银高科“五山丝苗”品种使用费已经全额支付(含提存公证)。公司信守协议,全面履行了协议义务。
公司一直以守法经营为准则,十分尊重并积极投身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行动,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