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科瑞技术披露最新诉讼进展,本次涉及诉讼公告如下:
最新公告日期 | 原告 | 被告 | 涉案金额(万元) | 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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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5日 | 中山凯旋真空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868.0000 | 一审判决 |
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深圳科瑞技术(002957)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中山凯旋于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期间签订四份《委托设备生产(加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山凯旋分别委托公司加工生产30台、20台、20台、40台N95口罩全自动生产线设备(以下简称“口罩机”),合同总价为79,200,000元人民币。为履行上述合同,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公司与中山凯旋签订了《企业产品购销合同》《<委托设备生产(加工)合同>及<口罩机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公司向中山凯旋购买了生产口罩机所需的外购件。公司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110台口罩机的生产,其中70台口罩机已由中山凯旋验收提货,剩余40台口罩机中山凯旋未按照既定时间提货。经公司多次联系中山凯旋提货,2020年11月中山凯旋提走了部分口罩机的料架模块部分。截止本公告日,剩余口罩机仍存放在公司工厂,中山凯旋尚有10,140,000元合同款项未支付。中山凯旋近日以产品质量和逾期交货为由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解除原、被告之间关于60台“N95口罩全自动生产线设备”的定作合同关系;2、被告立即向原告退还60台“N95口罩全自动生产线设备”已付款项人民币3,436万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32万元;4、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法院判决:
1、解除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编号为ZSKX2020041501的《委托设备生产(加工)合同》;
2、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退还货款1866万元给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驳回原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4、驳回公司(反诉原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执行情况如下:
20220425:2022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粤2072民初18270号《民事判决书》。
在案诉讼及影响:
鉴于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计划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公司将会就一审判决结果在2021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详细披露,结合律师、注册会计师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200万元,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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