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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西水盘中跌超60%,退市绿庭大跌超70%

来源: 时间:2022-05-17 10:10:32

今日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退市西水、退市绿庭双双大跌。

退市西水(600291)5月17日低开54%,盘中大跌超60%。截至发稿,该股报0.73元,换手率超11%。此前的15个交易日,该股连续跌停。

*ST西水(600291)昨日晚间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17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告指出,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2年5月17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6月7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首个交易日,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5月17日交易1个交易日,剩余14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近日,公司公告,5月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告指出,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退市绿庭(600695)今日低开70%,截至发稿,该股跌约70.6%报0.5元,换手率超14%,

*ST绿庭(600695)昨日晚间公告,5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17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告指出,公司A股和B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2年5月17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7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公司近日公告,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9,774.93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61.11万元,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20.62万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决定终止公司A股和B股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9.6.4条和第9.6.10条等规定,自上交所公告终止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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