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学毅
见习记者 李雯珊
6月7日,精艺股份(002295)回复深交所于5月27日对其发出的关注函。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公司说明张福斌、王卫冲、徐挺、袁备、卫波退出公司控股股东三建控股一致行动关系的原因,是否违反原协议或相关承诺的约定,是否存在通过解除一致行动协议规避股份减持及相关限制性规定或变相豁免承诺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针对深交所的上述质疑,精艺股份均以“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做法”给予回复。
五位实控人
集体退出“一致行动关系”
2016年4月3日,黄裕辉、周炳高、施晖、卫波、王卫冲、徐挺、袁备、张福斌等八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三建控股48.92%的股权。由于三建控股持有精艺股份总股本29.99996%的股权,八人通过一致行动人关系间接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7598%,成为精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2022年5月19日,三建控股的上述八位股东签署《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经友好协商一致,张福斌、王卫冲、徐挺、袁备、卫波等五人因个人原因决定退出一致行动关系,黄裕辉、周炳高、施晖三人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对此,精艺股份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表示,张福斌等五人退出一致行动关系,主要是因受宏观经济及恒大债务危机影响,三建控股的业务规模发生变化,原六大业务板块(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海外经营、投资运营、综合金贸、科技孵化)目前已变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海外经营三大板块,五人各自持股比例较小,经与其他三人协商,自愿退出一致行动关系。
据介绍,张福斌等五人退出一致行动关系后,黄裕辉、周炳高、施晖等三人合计持有三建控股42.46%的出资额,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精艺股份12.73798%的股份。三方约定一致行动关系长期有效,有利于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至少3年内没有变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计划安排。
精艺股份认为,张福斌等五人退出一致行动关系,没有违反原协议或上述相关承诺的约定,亦不存在相关增持或减持计划,不存在通过解除一致行动协议规避股份减持及相关限制性规定或变相豁免承诺的情形。
“若在五人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之前,公司存在违规决策的问题,并损害到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这五人依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一致行动人期间做出的承诺也要履行。”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向《》记者表示。
八位实控人
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具有一致行动关系的八位股东曾一并纳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1年8月17日,精艺股份发布公告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三建控股的实际控制人黄裕辉、周炳高、施晖、卫波、王卫冲、徐挺、袁备、张福斌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4.04亿元。
据了解,被执行的案件主要是嘉兴创泽投资合伙企业与三建控股因股东协议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三建控股向嘉兴创泽支付股份回购款4.01亿元及有关利息。三建控股不能清偿的部分,黄裕辉、周炳高、施晖等八人对三建控股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4日,精艺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三建控股被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5264.71万元。目前,三建控股所持有的精艺股份全部股权已被100%质押以及司法轮候冻结。
先是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是八位实控人中有五位退出一致行动关系,会否对精艺股份的经营产生影响?
精艺股份认为,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潜在协议和安排。
透镜公司创始人况玉清向记者表示,“控股股东及相关实控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所持上市公司股权也已满仓质押,如果处理不当,上市公司可能面临控制权易主的情况,并将引发一系列无法预知的后果。”
“部分实控人退出一致行动关系,意味着重要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判断出现重大转变或股东间意见出现重大分歧,容易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表决权)和治理结构发生重大改变,从而影响上市公司后续经营发展。”锦华基金总经理秦若涵向记者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