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月2日,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000562)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叶强、王祎婷。赛恩斯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2,370.67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拟募集资金2.5亿元,分别用于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赛恩斯业绩触碰瓶颈,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最高的年份是在2019年。去年,公司净利润出现下滑,净利润最高的年份在2020年。
(相关资料图)
2022年7月26日招股书上会稿显示,2018年至2021年,赛恩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9,041.76万元、46,701.93万元、35,637.33万元、38,463.2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024.44万元、46,670.84万元、35,623.09万元、38,431.6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192.33万元、3,822.47万元、4,972.21万元、4,856.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54.05万元、3,609.49万元、4,598.68万元、4,462.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88.82万元、3,108.19万元、3,453.81万元、3,782.2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57.17万元、1,624.35万元、4,121.95万元、8,365.02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9,176.08万元、28,612.47万元、31,050.08万元、40,900.49万元。
在公司前后发布的两版招股书中,2019年和2020年业绩数据对不上。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赛恩斯在首次申报时和在审期间对申报材料存在会计差错更正。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紫峰投资直接持有赛恩斯2,01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9%。紫峰投资系上市公司紫金矿业(601899)(股票代码601899)的全资子企业。
经过增资和内部股权转让,目前,紫金矿业下属子公司紫峰投资为赛恩斯的第二大股东。赛恩斯董事、股东邱江传、监事王艳也系紫金矿业推荐任职。
除了是赛恩斯的股东外,紫金矿业也是赛恩斯的前五大客户之一。2019年、2021年,紫金矿业为赛恩斯第一大客户。2020年,紫金矿业为公司第二大客户。
2019年至2021年,赛恩斯与紫金矿业子企业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7,266.60万元、7,159.00万元、7,212.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56%、20.09%、18.75%。
2021年12月31日招股书申报稿显示,赛恩斯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3,295.25万元、40,639.6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267.82万元、5,950.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054.84万元、5,577.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08.19万元、3,453.81万元。
2018年至2021年,赛恩斯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460.57万元、19,074.27万元、21,463.43万元、23,195.4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5%、40.84%、60.23%、60.31%。
2021年12月31日招股书申报稿显示,赛恩斯2019年、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为16,673.63万元、20,475.9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96、2.73、1.71、1.65,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2.03、1.85、1.58、1.46。
2018年至2021年,赛恩斯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88%、26.84%、33.44%和31.15%,低于同行均值。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分别为39.57%、40.31%、37.85%、37.70%。
2021年12月31日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公司2019年、2020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82%、32.65%。
2019年至2021年,赛恩斯研发费用分别为2,349.44万元、2,326.60万元、2,521.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3%、6.53%及6.56%。2019年至2021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4.76%、4.25%、4.43%。
专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拟募资2.5亿元
赛恩斯是一家专业从事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业务涵盖重金属污酸、废水、废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环境修复、药剂与设备生产销售、设计及技术服务、环保管家、环境咨询、环境检测等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对应的产品及服务分别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药剂产品、运营服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高伟荣直接持有公司33.37%的股份,高亮云直接持有公司8.75%的股份,高时会直接持有公司2.15%的股份,三人系兄弟姐妹关系,合计持有公司44.27%的股份。并且,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兄妹三人已经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三人在涉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投票、公司经营决策等一致行动事项时对外采取一致行动,如果意见不一致时以高伟荣的意见为准。
报告期内,高伟荣担任赛恩斯董事长,高亮云担任赛恩斯董事、副总经理,高时会担任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工作,在经营管理层决策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最近两年内,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未发生变更。
赛恩斯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2,370.67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叶强、王祎婷。
公司拟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其中10,481.81万元用于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085.00万元用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7,433.1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业绩触碰瓶颈去年净利润下滑
2022年7月26日招股书上会稿显示,2018年至2021年,赛恩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9,041.76万元、46,701.93万元、35,637.33万元、38,463.2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024.44万元、46,670.84万元、35,623.09万元、38,431.6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192.33万元、3,822.47万元、4,972.21万元、4,856.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54.05万元、3,609.49万元、4,598.68万元、4,462.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88.82万元、3,108.19万元、3,453.81万元、3,782.2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57.17万元、1,624.35万元、4,121.95万元、8,365.02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9,176.08万元、28,612.47万元、31,050.08万元、40,900.49万元。
在公司前后发布的两版招股书中,2019年和2020年业绩数据对不上。
2021年12月31日招股书申报稿显示,赛恩斯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3,295.25万元、40,639.6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267.82万元、5,950.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054.84万元、5,577.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08.19万元、3,453.8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会计差错更正
一、首次申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171号),报告期内,公司在首次申报时存在下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主要为:
1.重金属污染治理综合解决方案收入确认方法变更导致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提供重金属污染治理综合解决方案获取收入,为使项目管理及核算更加谨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综合解决方案的收入确认方法由完工百分比法变更为终验法,即在取得甲方终验报告时确认收入。由于公司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内部控制及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业务性质和项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亦未发生变化,因此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变更认定为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历年财务数据。
2.股份支付会计差错更正。公司于2016年6月制定并实施员工持股平台。辅导期间,公司重新检查与员工签订的协议,条款中并未约定服务期限、业绩等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此笔股份支付应认定为在授予日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因此,公司应在2016年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
除此之外,还存在重新厘定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重新计提坏账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成本费用跨期、重新确认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未到期票据、研发费用资本化不满足条件冲回等审计调整事项,不存在其他重大永久性差异事项。
二、在审期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在审期间,赛恩斯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更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177号),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事项为:
1.重金属污染治理综合解决方案-环保工程类项目收入确认政策调整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提供重金属污染治理综合解决方案获取收入,具体包括环保工程类、销售定制化重金属污染防治设备类及技术服务或设计类三类细分业务。首次申报材料时,公司更多考虑解决方案项目的完整性、技术独特性等,因此重金属污染治理综合解决方案三类细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统一为终验法,即在取得客户终验报告时确认收入。2022年6月,公司重新梳理解决方案业务下三类细分业务的业务实质,认为其中的环保工程类项目主要应用在重金属废水治理和环境修复领域,公司承接的这类环保工程类项目一旦终止履约并更换其他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赛恩斯核心工序虽然其他方需重新执行且有较高的成本,但对于整个项目而言,仍然有较大的部分可以直接利用,无需重新执行,客户仍可通过公司已履约的部分中节约较多现金流,获得相关经济利益,因此公司解决方案业务中的环保工程类项目符合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或服务”,应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而销售定制化设备类及技术服务或设计类由于均不符合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三个条件,仍应按时点法确认收入。因此,为了更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信息,2022年6月,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更正了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业务中的环保工程类项目的收入确认政策,由时点法调整为时段法。公司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期间为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2019年期初尚未完工验收的环保工程类项目已按完工百分比法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整了期初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以前已完工验收的项目无需调整。
2.国投金城项目及武平资金项目会计处理差错更正。公司国投金城项目及武平紫金项目原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参照PPP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建造阶段未确认收入而是按照投资净额确认无形资产,公司现认为,根据合同条款及业务实质并经审慎判断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PPP项目适用条件,国投金城项目及武平紫金项目的客户非政府方,运行期间内赛恩斯使用项目资产提供的运营服务也并非为公共产品或服务,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适用PPP会计处理规定中双特征的条件,因此不能参照PPP项目进行会计处理。
国投金城项目及武平紫金项目的业务实质为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包含提供建造服务及运营服务在内的一系列商业活动合同,具体为提供解决方案和提供运营服务两项履约义务,因此公司现认为国投金城项目及武平紫金项目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范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要求识别为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两项履约义务且分拆对应交易价格后分别确认建造阶段收入和运营阶段收入。2022年6月,经董事会审议,赛恩斯更正了国投金城项目及武平紫金项目的会计处理。
紫金矿业跻身公司第二大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紫峰投资直接持有赛恩斯2,01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9%。紫峰投资系上市公司紫金矿业(股票代码601899)的全资子企业。
经过增资和内部股权转让,目前,紫金矿业下属子公司紫峰投资为赛恩斯的第二大股东。赛恩斯董事、股东邱江传、监事王艳也系紫金矿业推荐任职。
招股书显示,2016年4月,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紫金资本向公司增资1,700万元入股赛恩斯。
2019年5月16日,赛恩斯与紫金南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赛恩斯向紫金南方发行312万股股份,股票发行价格为10元/股,紫金南方以其持有紫金药剂的39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9%)认购新增股份。
同日,紫金南方与赛恩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紫金南方同意将其持有紫金药剂的39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9%)以3,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赛恩斯;赛恩斯同意向紫金南方发行312万股股份,股票发行价格为10元/股,作为受让紫金药剂股权的对价。
2019年6月6日,公司全体股东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每股10元的价格向紫金南方发行312万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紫金药剂39%的股权,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3,120万元。
紫金矿业成大客户去年关联销售7212万元
除了是赛恩斯的股东外,紫金矿业也是赛恩斯的前五大客户之一。
紫金矿业主要从事以黄金、铜等有色金属为主导产业的矿产资源的勘探、采矿、选矿、冶炼及矿产品销售。
2019年、2021年,紫金矿业为赛恩斯第一大客户。2020年,紫金矿业为公司第二大客户。
2019年换股后,赛恩斯继续为紫金矿业下属矿山子公司提供重金属污染防治服务。由于从2019年开始,2017年、2018年期间双方签订的解决方案项目陆续竣工,公司对紫金矿业的销售收入也从2019年开始增大。
据招股书,2019年至2021年,赛恩斯与紫金矿业子企业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7,266.60万元、7,159.00万元、7,212.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56%、20.09%、18.75%。
报告期内,公司在为紫金矿业子企业处理重金属污染物的业务合作中,通过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的采购渠道委托其购买部分电气设备等工程设备;另外,公司报告期内与紫金矿业子企业的业务合作中,在项目现场向紫金矿业子企业采购水电、辅助工程材料、零星劳保用品等物质。
2019年至2021年,赛恩斯与紫金矿业子企业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36.58万元、584.78万元、203.15万元。
去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60%
2018年至2021年,赛恩斯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460.57万元、19,074.27万元、21,463.43万元、23,195.4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5%、40.84%、60.23%、60.31%。
2021年12月31日招股书申报稿显示,赛恩斯2019年、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为16,673.63万元、20,475.93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显示,2019年,期后回款金额15,510.87万元,期后回款比例81.32%;2020年,期后回款金额16,709.40万元,期后回款比例74.01%;2021年,期后回款金额9,044.78万元,期后回款比例37.72%。
2021年,公司核销应收账款1,018.95万元,全部为应收郴州市金贵银业(002716)股份有限公司(002716.SZ,以下简称“金贵银业”)的货款。
招股书显示,2019年8月以来,因金贵银业出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到期债务不能偿还等严重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事项,赛恩斯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19年末将对金贵银业的应收账款1,103.77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20年11月5日,金贵银业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2020年12月10日金贵银业管理人出具的“债权异议复核结论通知书”({2020}金贵债核第137号),确认赛恩斯对金贵银业的债权总额为1,018.95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赛恩斯将对金贵银业的应收账款1,018.95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20年12月16日,金贵银业全体债权人通过重整计划,根据该重整计划,赛恩斯的债权将受偿现金402,837.29元,以及金贵银业的股票740,357股。2021年1月,赛恩斯收到上述款项及股票。至此,金贵银业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公司将对金贵银业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坏账准备1,018.95万元核销,同时确认债务重组的投资收益226.1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96、2.73、1.71、1.65,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2.03、1.85、1.58、1.46。
毛利率波动明显低于同行均值
2018年至2021年,赛恩斯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88%、26.84%、33.44%和31.15%。
2021年12月31日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公司2019年、2020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82%、32.65%。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分别为39.57%、40.31%、37.85%、37.70%。
研发费用率超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9年至2021年,赛恩斯研发费用分别为2,349.44万元、2,326.60万元、2,521.5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3%、6.53%及6.56%。
其中,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1,272.30万元、1,280.02万元、1,343.60万元,占比分别为54.15%、55.02%、53.29%。
2019年至2021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4.76%、4.25%、4.43%。
(责任编辑:关婧)
标签: 紫金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