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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景峰医药(000908)(000908)发布公告称,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湘武,财务总监黄华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给予其他处罚。
据了解,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叶湘武、黄华:据查,2020年5月、2020年9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公司”)分别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43%、2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在2020年年报中合计确认投资收益3.36亿元。2021年8月30日,景峰医药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称,上述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经重新计算后,调减2020年度利润总额1.07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8%。
处罚说明如下: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景峰医药以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湘武、财务总监黄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