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9日,A股上市公司ST超讯(603322)(证券代码603322)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股以跌停价开盘之后抛盘有增无减,全天以跌停价报收,成交极度萎缩,投资者无法避险卖出。
《》记者留意到,2022年1月1日公司在《关于子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称,公司对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孟繁鼎在未获得公司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为其关联公司提供担保,涉案总金额42076 万元。因前述违规担保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2月9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超讯通信”变更为“ST超讯”。
从事二级市场投资者维权的杨泉军律师表示,ST超讯披露违规担保之后,已经有投资者通过微信falv515咨询,现在股价下跌投资者损失进一步扩大,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迫在眉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自2022年1月22日起开始施行,该规定已经取消了行政处罚的前置程序,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不再要求以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为前提,据此,在2019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4日期间买入超讯通信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或邮箱kanfa@foxmail.com咨询维权事宜。针对诉讼中的证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的配套规定中指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为了查明事实,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向证监会有关部门或者派出机构调查收集证据,有关部门或者派出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协助配合。新法的实施在缩短投资者的维权周期的同时,也大大减轻了投资者举证的负担。
公开资料显示,ST超讯全称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专业通信技术服务和精细化、高品质的物联网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总股本1.60亿股。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1到2.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2.4到 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