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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买了不到两个月频频漏水,因发票不符异地质保被拒 车主质疑是二手车,4S店称“误开发票”

来源: 时间:2022-03-16 06:21:17

日期是2020年12月25日的“早产”发票。

新车买了不到两个月,驾驶室频频出现漏水现象,在异地维保站进行质保维修时,竟然被告知车辆与发票不符,只能自费维修。打电话给4S店,工作人员坦然承认为了完成厂家的销售任务,该车半年前就已经开票。近日,德州市临邑县车主邵先生反映,2021年7月份,他在一汽解放(000800)·德州振兴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货车,但到手后竟然发现,这辆车早在半年多以前就被销售过。

30万元的新车频出故障

异地质保发现“秘密”

邵先生是德州市临邑县的一名货运司机。因为运输需要,在2021年7月份,邵先生以30万元的价格在德州振兴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解放牌货运汽车,挂靠在当地一家运输公司。

8月份左右,邵先生开车经过广西时遇上大雨,驾驶室内四角固定解构处出现了滴水现象。因为购买时间不长,车尚在质保期内,邵先生将车开到就近的维保站进行维修,在查询车辆信息后,质保站以车辆和发票不符为由拒绝了邵先生的质保。

“我的车是从4S店买的新车,发票是4S店开给我的真发票,既上了牌又办了运输证,发票怎么能是假的呢?”为了弄清楚发票情况,邵先生打电话给买车时的4S店销售人员和德州市本地维保站,维保站工作人员表示,发票没有问题,让邵先生回来维修。

在后续车辆使用中,车辆又陆续出现了电瓶故障、车辆“吃胎”、动力不足等多种小毛病,在经过青岛即墨、潍坊等地质保站时,邵先生同样遇到无法质保的情况。每次维修后,邵先生手中都是一沓维修证明和缴费单据。

意外发现“早产”发票

销售人员称是应付考核

故障频出又无法正常维保,一路送货下来,邵先生是既费钱又费时间。无奈之下,邵先生只能与销售单位和维保站交涉,要求查明不能全国质保的原因。

在交涉过程中,销售人员苗某误将一张车辆发票发给了邵先生。邵先生保存后发现,这张发票上的车辆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车辆信息与自己的车辆完全相同,但是车辆购买单位为德州某汽车销售公司,开具时间是2020年12月25日,比他发票上的购买时间早了7个月。“德州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是为了完成厂家销售任务,提前开了发票,这些我都有录音。”邵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他和德州维保站工作人员的录音。

“厂家考核我们,我们也没办法,为了完成厂家考核,必须提前开个假的发票。”在录音中,该工作人员多次强调不是车辆问题,而是来自销售压力。该工作人员称,在三包期限内会给邵先生负责到底,但需要邵先生回德州维修。

4S店承诺承担全部质保

律师称已涉嫌消费欺诈

3月10日,记者联系到德州振兴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孙姓经理、苗姓销售工作人员。孙姓经理称,发票确实是在2020年12月份开具过,当时是销售人员误开,并随即进行了作废处理。对于邵先生提出的换车、退车要求,4S店无法接受,但是4S店可以承诺为邵先生提供与厂家相同的三包服务,服务日期按照实际购车日期算起。所有在异地产生的维修费,由德州公司负责沟通、承担。

“车的漏水位置有电路存在,可能会产生安全隐患,一旦漏电产生其他严重后果,不是一个4S店可以承担的。”对于这一结果,邵先生并不满意。

德州市务实法律服务所殷雯静律师表示,邵先生购买的车辆为新车,理应包含、享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三包服务。4S店在事先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已经涉嫌构成消费欺诈。邵先生可以向消保委进行投诉,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4S店承担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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