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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收民事裁定书,险波及锂矿,公司称不影响推进进度

来源: 时间:2022-03-24 06:00:59

每经记者 于垚峰 每经编辑 文多

在碳酸锂价格突破50万元/吨的时候,锂电企业江特电机(002176)却收到了一份诉前保全,锂矿险些被查封。3月22日晚,江特电机(002176,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为赵卫东向法院提起的诉前保全的裁定,被申请人为赵卫东,被保全人为江特电机。这份《民事裁定书》是针对之前另一相关民事裁定的。

2022年3月17日,根据被申请人赵卫东的申请,袁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0902民初1824号民事裁定:

查封被保全人江特电机所有的江西省宜丰县茜坑锂矿的探矿权,停止对该矿的探矿权办理转采矿权、转让、变更、合并、分立、延续、保留、抵押、注销等一切相关手续;另外,查封了江特电机持有的江西省宜丰县狮子岭矿区含锂瓷石矿的采矿权,同时停止包括采矿权办理转让等一切相关手续。

最新的《民事裁定书》则显示:

被保全人江特电机于2022年3月21日以被申请人诉请的损益价值仅为20%计1900多万元,并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供等值担保财产,请求变更保全标的物。袁州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江特电机名下银行存款1950万元,同时解除3月17日作出的(2022)赣0902民初1824号民事裁定。

江特电机表示,公司与赵卫东的纠纷系围绕矿区的后续开发建设和投入确认上存在分歧,不会影响茜坑锂矿“探转采”工作安排和推进进度,也不会影响“狮子岭”矿区正常工作的有序开展。

江特电机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彼此对矿区的开发建设和投入存在分歧,因此才有了上述的财产保全。

上述人士还表示,上述事件只是对公司的1950万元现金存款进行了冻结,对公司所属锂矿的探矿开采并不会有影响。

标签: 民事裁定书 江特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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