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3月17日,西藏新珠峰摩托车有限公司被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浙1003执914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86.97万元。
西藏新珠峰摩托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30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秦江,经营范围: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的生产、装配、销售;摩托车零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生产、装配及销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电动摩托车的生产、装配和销售;自产产品的出口和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的进口;民用电子产品的研究和开发;销售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服装、鞋帽、家俱、文体用品、金属制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和卫星接收装置)、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西藏珠峰(600338)持股,占比33.33%。
点击访问企洞察,查看更多公司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