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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ST金鸿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智通财经 时间:2021-11-11 10:47:26

深交所向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金鸿(000669),000669.SZ)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于2021年1月29日,ST金鸿与中油华北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债权4.77亿元分为四期进行偿还,ST金鸿未及时对上述补充协议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议农、总经理刘玉祥、财务总监许宏亮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深交所希望ST金鸿及相关当事人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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