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问之 ○编辑 全泽源
股票激励价格比市价低50%还不止,解锁的业绩门槛却只考核公司营收增速。11月15日,深交所向赛微电子(300456)下发关注函,追问公司考核指标的合理性。
据悉,11月10日,赛微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以12.45 元/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1459.96万股。这价格比市价的五折还要低。
在解除限售条件方面,激励计划拟以2021年度作为激励计划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以上市公司、瑞典Silex产线、赛莱克斯北京产线三个层次作为考核口径,对公司未来3年营收情况提出考核要求。其中,上市公司各考核年度的营收至少需达到8.20亿元、12.50亿元、20.00亿元,增速分别达到52.44%、60.00%。
对此,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赛微电子,结合今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过往年度第四季度业绩占比、截至目前在手订单规模等情况说明是否已基本明确2021年度可实现的业绩。如果是,说明仍以2021年度作为考核期的合理性,是否能够达到激励效果,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据悉,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选取的业绩指标,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如可选取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能够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指标。
纵观赛微电子激励预案,其业绩考核指标仅以营收作为标准,未对公司盈利能力作出要求。此前有上市公司因为股权激励只考核营收增长率,而没有净利润指标,导致公司为了完成指标,大幅降价促销,营收大增。但毛利率锐减,导致增收不增利,肥了股权激励对象,损害的是中小股东利益。
此次赛微电子以三个层次作为考核口径的做法,也引起了深交所的疑问,发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以生产线作为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生产线的业绩是否可独立核算、指标设置是否清晰透明,将其作为考核指标是否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