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相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阳光城未能在30日豁免期内(即2022年2月15日)支付境外债券XS2100664544利息1387.5万美元和境外债XS2203986927利息1338.75万美元。
该事项触发了“17阳光城MTN001”、“17阳光城MTN004”、“19阳光城PPN001”、“20阳光城MTN001”、“20阳光城MTN002”、“20阳光城MTN003”、“21阳光城MTN001”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交叉保护条款。
阳光城表示,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近期召开持有人会议豁免债务融资工具违反约定。同时,公司亦不断努力通过各种方式获取资金以偿还欠款,维护持有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