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公司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德展健康(000813),000813.SZ)公告其认购的现金管理型信托产品部分逾期后,产品发行人渤海信托也发声了。
渤海信托最新公告显示,“渤海信托 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7期信托产品”(下称“现金宝信托产品”)资金由委托人自行指定交易对手及投资用途,自行负责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受托人仅承担事务管理责任。并提到,“现因底层借款人逾期还款,导致无法足额分配信托利益。”
信托产品部分逾期,记者致电渤海信托,对方表示“以公告为准”,但同时提醒记者,“公告里面很核心的一点就是关于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方式,里面已经提到了双方是怎么约定这个事情的。”
有律师向记者分析,从渤海信托的公告来看,信托公司在此信托产品中扮演“通道”的角色,最终的投资决策是由委托人来决定的。而“底层借款人”也意味着该信托产品并非像名称所示为“现金管理类产品”,资金投向可能存在与“现金管理类”不符的情况。但目前无法看到双方详细的交易情况,也就无法判断信托资金具体的投向及用途。
德展健康:购买的信托产品部分逾期兑付
2021年11月10日,德展健康发布《关于购买信托产品部分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提及公司认购的“现金宝信托产品”出现部分逾期兑付情况。
具体来看,2019年9月18日,德展健康购买了由渤海信托发行的渤海信托 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为4.2亿元,期限为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1%。
2020年9月1日,德展健康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再次购买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期限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
公告显示,此次信托投资金额4.2亿元,但截至本公告日,德展健康共计收到信托产品本金1.837亿元及投资收益2564.56万元,剩余信托产品本金2.363亿元及投资收益尚未及时收回,公司购买的信托产品发生部分逾期兑付情况。
德展健康这一公告引起了舆论的关注。11月11日,渤海信托官网也发布公告向投资者作出说明情况,并表示该期信托产品由委托人自行指定交易对手及投资用途,“受托人仅承担事务管理责任”。
渤海信托表示,德展健康作为委托人认购了渤海信托成立的“现金宝信托产品”并签署了信托文件。“现金宝信托产品”是渤海信托成立的针对机构委托人一对一定制的资金信托产品,产品不对自然人募集且均分期独立核算,有别于市场上其他的现金管理型产品和资金池产品。
公告提到,该期信托资金由委托人自行指定交易对手及投资用途,自行负责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受托人仅承担事务管理责任。同时,渤海信托还提及,现因底层借款人逾期还款,导致无法足额分配信托利益。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目前该公司正积极配合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的处置。
渤海信托:双方有约定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方式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春林告诉记者,根据渤海信托的公告可以判断,这是一款事务型(通道)信托产品。“如果是通道业务,信托公司不对投资决策做最终决定,而是由投资人来做决定的。区分主动管理型还是事务型最核心的是谁对钱的用途有最终的决定权。”
最值得关注的是,就该信托的资金投向,记者致电渤海信托,对方表示“以公告为准”,但也同时提醒记者“公告里面核心的一点就是关于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方式,里面已经提到了双方是怎么约定这个事情的。”
记者注意到,虽然这款信托产品名称中包含“现金管理型”字样,但渤海信托公告中提到“底层借款人”。唐春林律师表示,“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那就不是现金管理类了。
从德展健康的公告可见,其投资的渤海信托发行“现金宝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为:现金管理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理财、债券逆回购等其他现金管理型资产);债券(包括在交易所/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经受托人审核通过的银行业信托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登记并流转的资产;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化资产。
唐春林告诉记者,现金管理类信托是根据信托资金投向而被划分出来的。“在所有资金投向中,大家公认最安全的就是现金管理类产品,因为其主要投向是比较稳健的金融产品,诸如国债、债券等。从过去经验看,现金管理类产品出现风险的概率比较低。”
唐春林表示,目前无法看到双方详细的交易情况,也就无法判断信托资金具体的投向及用途。
但在德展健康发出公告当日,深交所就向其发出关注函,提出“请补充说明相关产品已于2021年9月到期,直至2021年11月才披露逾期兑付的原因,并说明在信息披露及合规性方面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