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深交所对龙良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根据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查明的事实,龙良萍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龙良萍作为江特电机(002176)(002176.SZ)原财务总监,在2017年5月至2019年8月任职期间,通过“刘某连”等证券账户频繁买卖江特电机股票,前次买入或卖出与后继卖出或买入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上述股票交易行为构成《证券法(2014年修正)》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合计交易股数为819,600股,涉及金额为7,916,466元。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对龙良萍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